药品安全监管公众认知度调查研究文献综述

 2023-02-10 01:02

一、研究背景随着医药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对药品安全问题日益关注。

要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政府主管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也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消费者的自我认知、自我防范意识,促使整个社会观念的转变,形成社会合力,共同维护药品安全。

因而调查公众对于我国目前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宣传情况的认识及态度,找出认知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有针对性的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与对策,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已迫在眉睫。

二、文献综述(一)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宣传管理要求1.1法律依据新《药品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药品行业协会等应当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普及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药品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有关药品的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

1.2宣传主体根据新《药品管理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药品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均是药品安全监管的宣传主体。

在《食品安全法》(2015年)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均有科普药品安全的职责,还应该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生产经营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普及。

俞佳璐学者提出利用大众媒体宣传,政府与企业联合,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传媒支持的三方协作模式暨结合日常的监管情况,选择部分质量可靠、管理规范的企业,将其与一些专业传播机构(如新闻媒体、广告公司等)共同列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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