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波动的影响因素研究文献综述

 2023-03-19 11:39:40

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波动因素研究

摘要:RCEP全称是区域经济全面伙伴关系,2012年由东盟发起,经历8年,2020年11月15日由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正式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最多、贸易规模和发展潜力最大的亚太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对中国和世界都有深远意义。当前的文献综述聚集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中国与RCEP成员国之间贸易竞争性和贸易互补性研究分析;二是,运用引力模型测算中国与RCEP成员国间贸易效率和贸易潜力;三是利用GTAP模型,模拟关税减让的情形,分析不同关税类型下中国农产品出口RCEP成员国的贸易影响。

关键词:RCEP; 竞争性; 引力模型;贸易效率; 关税

一、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状况

恒定市场份额(cms)模型用来衡量一国贸易出口份额的增长和出口竞争力的发展趋势, Tyszynski[1]于1951年由首次提出,他表示一个国家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可能会因为一个或两个原因的结合下降,世界贸易结构的变化和一国竞争力的变化,且世界贸易结构的变化对贸易国相对地位的影响比变化的竞争力要小。Jepma[2]于1986对其进行分解,通过在多个方面改变分解模式,可以部分消除对cms分析组成方法本身的常见异议,表示不仅是竞争因素,而且各发展中国家的出口篮子的构成也对这些国家在长期内实现与世界其他国家相当的出口增长的难易程度上的差异做出了重要贡献。Milana[3]于1988年在指数理论的背景下检验了cms分析,并证明,通过以更方便的方式重新编制出口(份额)变化会计分解的离散时间版本,澄清并部分克服对该方法的许多批评。经过各位学者不断修改和完善,cms模型已逐渐发展成解释一国出口产品市场份额变化的主流模型。

2、国内研究状况

当前研究中国与RCEP成员国之间农产品贸易的文献多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基于中国向RCEP国家出口农产品的特征和现状分析,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贸易竞争性和贸易互补性。王淑妍(2014)[4]运用贸易结合度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产业内贸易指数等指标进行研究,表示中国与印度、日本和韩国的显性比较优势最接近,与东盟、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贸易互补性更大一些。其中,对于密集型产品方面,中国与印度、新西兰、澳大利亚处于产业间互补状态;对于资源密集型产品,中国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东盟、印度的互补性较强;对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国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竞争性和互补性较强。而且其他成员国对中国的以来程度高于中国对其的依赖程度。薛坤、张吉国(2016)[5]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等对中国与RCEP国家间的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进行研究,发现贸易各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种类差异较大,中国与RCEP各成员间的部分农产品互补性较强,中国与东盟和韩国农产品贸易关系紧密程度高于中国和印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因而农产品贸易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和发展潜能。RCEP成员国向中国进口本国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如水产品及其制品、棉花、蔬菜和果蔬制品等;RCEP成员国向中国出口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如水果、动植物油脂、蛋乳制品和谷物等;林清泉、郑义等(2021)[6]从竞争性和互补性两方面着手,采取显示性比较指数、相似性指数、互补性指数等指标进行分析,发现中国在RCEP成员国中的国际竞争力处于劣势地位,仅高于日韩两国,大幅度地低于东盟、新西兰、澳大利亚。尽管农产品出口的市场相似度很高,但是产品相似度低,且贸易互补性指数较高。因而,中国与其他RCEP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以互补性为主、竞争性为辅,特别与东盟、韩国、日本的互补性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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