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农药生产企业遗留污染场地 土壤修复工程方案设计文献综述

 2023-04-28 10:28:38

文献综述

研究背景及意义在我国,农药的生产和使用量巨大,据相关机构统计,中东部地区的河北、广东、河南、安徽、江苏、湖南、江西等地一直是农药生产和使用大省。

随着相关土地保护政策和法规的深入实施,在很多城郊出现了大量由于企业搬迁、关闭导致的农药污染场地,这些场地中残留的复合毒性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土地的再次利用。

因此,对这些场地进行修复治理,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及城市经济效益都有着重要意义。

相关研究综述1.1我国农药生产场地土壤污染现状随着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鼓励中心城市退二进三、退城进园,以协调城市市区用地结构,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为目的,减少第二产业工业企业用地比重,将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至工业园区或郊区、开发区,其中包括改造和关闭大批与农药生产相关的污染企业,这些企业停产或搬迁后留下了大量农药污染场地,成为环境风险极大的潜在污染源。

因此开展此类农药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研究对保护土壤资源十分必要。

这些农药污染场地土壤中,最主要的农药污染物以DDTs和HCHs等有机氯农药为主,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简称长三角)和我国东北地区。

其中长三角作为我国第一大经济区,历来是农药原药的主产区,总产量长年占据全国的50%左右。

据统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18FYC1803100),长三角农药污染场地面广量大(其中江、浙、皖、上海地区农药污染地块高达475块),尤其是江苏省,农药地块总计达326处,其中废弃的农药生产企业超100家,其土壤高风险污染物如1,2-二氯苯、氯苯、4-氯苯胺、间-硝基氯苯、邻-硝基氯苯7%的去除率。

1.2.1.4联合修复技术对农药污染场地的土壤采用植物-微生物-动物联合修复技术实现可持续修复与深度综合治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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