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2022-08-05 09:45:5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我国的资本市场从建立之初到现在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程,整体呈现出飞跃式发展,但是快速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中小投资者利益得不到切实保护就是其中之一。中小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根基,中小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推动了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才能使证券市场稳定向前发展。

投资者保护问题在我国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通过此论文,本人将从理论和现实方面分析中小投资者利益不能得到保护的原因,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来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金融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般来讲,投资者按照其在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的大小和对股价的实际控制能力的大小划分为机构投资者(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小股东)。本文所指的中小投资者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在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不具有决定影响的投资者,二是在证券市场持有较少量流通股的投资者。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投资者已经成为市场上必不可少的角色。由于中小投资者在整个群体中处于最弱势的一方,最容易受到侵害,因此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不容忽视。

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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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关于投资者保护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但近几年随着我因证券市场的发展,理论界对于投资者保护理论的研究也逐步重视起来。 陈琼华(2007)认为,我国投资者缺乏保护与政府行为存在极大关系。短期看来,加强投资者保护应从监管入手。但从长期的目标来看,加强投资作者保护还应该重点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明确投资者权利,完善对违规违法者的民事责任追究。

戴莹(2014)提出应该关注大股东违规成本,当前违规成本过低,才是大股东掏空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根源。提议设立“中小投资者董事”,代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入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大股东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提升中小投资者的话语权,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李海英、李双海和毕晓方(2017)以facebook收购whatsapp为研究案例,从股东异质性视角,探讨双重股权结构对创始人控制权保持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治理机理,及其产生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效应的作用路径。创始人与外部股东在投资目的、资源基础,以及风险承担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此时双重股权结构作为适应股东异质性现实的制度创新,能通过制度化控制权来源保持创始人控制权,并通过维持和保护独特的企业文化、贯彻企业长期战略、提升管理层抗压能力、提高管理层决策效率路径产生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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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论文的研究计划

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22日 完成基础材料的收集、阅读与论题有关的文献,完成开题报告。

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月10日 提交论文初稿,中期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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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袁淼英.证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构建路径[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0(11):57-66

[2]邝振媛.中小投资者的福音——以我国证券市场为例[j].法制博览,2018(07):15-17.

[3]肖寒.对中小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原因研究以及对策分析[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7(2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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