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应用开题报告

 2021-08-08 02:04:06

全文总字数:1875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近年来,国内商品房市场发展迅速,房地产业早已成为国家和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

而本届政府又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并于2014年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可以想见,房地产行业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是国计民生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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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目前,国内研究多局限于惩罚性赔偿机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而将两者结合的研究目前还较为少见。

在中国知网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惩罚性赔偿为关键词搜索篇名,仅有50条结果,其中绝大部分(35篇)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出台的头几年内,对该司法解释做的简单介绍。

近5年的文献仅有17篇,而真正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的文章仅有8篇,多为硕士学位论文,且彼此之间有相当多的篇幅是雷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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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前言:简介惩罚性赔偿机制及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立法现状一、案例整理、统计与问题的提出二、对问题的具体分析 1.未明确惩罚性赔偿独立于补偿性赔偿之外 2.举证责任分配有缺陷 3.未明确均有过错时的处理方案 4.给予房地产企业的补救措施过于宽松 5.规定的情形范围过窄 6.与《消法》的关系不明 7.规定的赔偿数额范围过宽,法官裁量权过大三、解决问题的方案从消费者的立场 1.理论上:根据问题根本原因,对相应法条提出针对性变更意见 1.1 明确惩罚性赔偿之于补偿性赔偿的独立性 1.2 改变举证责任分配方式 1.3 明确与有过错时,不减轻或适当减轻惩罚性赔偿的责任 1.4 扩大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条件 1.5 设立兜底条款 1.6 细化赔偿数额的范围 2.实务中:加强警觉性,保留相关证据 2.1 仔细阅读合同,对于空白处或填写X之处格外注意 2.2 详细询问房地产企业相关情况,并尽量保留文字稿 2.3 积极通过诉讼维权四、如何有效规避惩罚性赔偿的风险从房地产企业的立场 1.事前:充分通知,并留存证据 2.事后:及时补救 3.寻求对方的违约、过错之处研究计划: 2015.12.011.15:选题,填写开题报告 2016.01.1503.10:整理资料 2016.03.1004.10:完成论文初稿 2016.04.1104.30:论文第二稿 2016.05.0105.20:论文第三稿 2016.05.2005.31:编写答辩提纲 2016.06.0106.10:答辩

4. 研究创新点

本文将从案例入手,从实务出发,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惩罚性赔偿为关键字,收集近两年来(以裁判时间为标准)的184个案件,并从中选取了原告明确提出要求惩罚性赔偿的共计105个案件。

通过对105个案件进行整理、归纳,得出本文所有论述所引用的事实基础,并进而理论分析得出相应结论和立法建议。

具体105个案件号的汇总以及8篇论文的汇总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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