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科技水平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网络已对人们日常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网络市场也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网络市场也存在大量不可忽视的弊端,例如:网购中的变相夸大宣传、恶意评价行为、虚假荐证行为等,这些行为很明显的侵犯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可实践中又难以维护,一方面是由于我们有关网络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在网络市场这一模块立法较为不完善,很多法律规定都相对模糊。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实中的虚假宣传行为做了一定的规范,可网络市场相比于现实生活更多的技术性和隐秘性,导致很多人面临网络虚假宣传行为都不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例如震惊中国的宁波“抄信第一大案”发生后,涉案企业罚没款项累计近百万元,工贸企业阿里巴巴诚信通店铺刷单的网络平台被查处,可见刷单危害性有多大,这也是首次我国对网络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如此严重的惩处,在此,本文试图以此为切入点,研究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认定,分析常见的几种类型,并且对今后我国法律规制方面提出了几点可行性的建议,从而保障我国经济市场的平稳运行。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阐述宏观背景,对网络市场经营模式进行介绍,引入网络虚假宣传诞生的原因,并定义其概念及表现形式,评析虚假宣传的弊端和危害性,对扰乱市场行为带来的不利影响。详细分析网络虚假行为的主客观要素,主体-网络经营者所处的地位,客体-网络虚假宣传行为如何受市场环境及其他周边竞争者影响而产生,再以相关案例为切入点,具体的阐述虚假宣传行为在实践中的表现及其违法性,并将虚假宣传行为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进行区分。探讨我国法律对网络虚假宣传的规制现状和司法实践难题,新修《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文的进步之处和仍存在待解决的问题缺陷,从国外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关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的先进经验模式进行借鉴。最后对我国立法完善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的规制提出建议。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我国立法部门在2017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提议修改实行已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修改了很多关于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条文,可以说新修的条文是迎合互联网大背景而产生的。例如,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也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我国对于网络虚假宣传监管具有一定程度的研究,但较为集中且不深入,法律规定相对较散,很多具体措施、解决途径以及具体保障制度的建设,仍需要详细具体的探讨。
国外研究现状:美国和德国两个互联网发展较为先进的国家针对互联网领域的规定较为先进。国外现有的研究成果集中在对网购消费者的侵权损害赔偿和预防网络垄断方面,可见,国外十分重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论文基于法律视角,运用类型分析、法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围绕网络虚假宣传的现象及由此引出的法律问题展开。将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之前旧法进行比较,提炼出新法律的完善之处;再从英美大陆两大法系吸取精华,为完善我国关于网络虚假宣传行为总结经验;运用实务中的代表案例进行分析,将实践与法律相结合,进一步界定网络虚假宣传行为,从理论层面分析其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在网络市场经济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再结合实践,介绍我国规制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治理现状及衍生的问题;最后从立法、执法、司法各方面探索我国规制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路径,对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帮助。
5. 参考文献
[1]李东静.网络中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m].北京:金城出版社,2014.22.37
[2]倪振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实务与修改完善[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20.56
[3]丁茂中.竞争法实务[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1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