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目的:随着国家经济的迅猛发展,个人收入也水涨船高,随之而来的是明显加重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人们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需求就越发明显。由于我国在工资、薪金上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而在全年一次性奖金采用的则是全额累进税率。这两种税率的特性为我们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使我们能够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恰当的筹划,更好地减轻税负,使个人在同等税前总收入情况下的税后实际可支配收入可以更多。
研究意义:2018年末,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新个税的实施使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出现了变化。而以个人所得税法为依据的个税筹划自然也就有了新的研究意义。本文旨在探究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缺陷与个人所得税法缺陷的关联,并探讨个税改革所弥补的缺陷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缺陷的弥补,由此更好的减轻税负压力。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另附页,撰写文献综述。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
1.绪论
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缺陷,重点探析其缺陷与改革前的个人所得税缺陷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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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本文将探究以修订前的个人所得税法为依据的纳税筹划的缺陷与个人本所得税法缺陷的关联,并在此基础上探究新个税的实施将如何弥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还将进一步分析新个税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纳税筹划是否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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