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也逐渐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交通肇事案件频繁发生,对这类案件如何定性各方一直存在争议,究竟是以交通肇事罪还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是争论的最大焦点。
同案不同判越来越多的展现在国人面前,受到普遍的质疑、批判和欢迎,这种现象的存在也对司法改革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既是古老的法律格言,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而越来越多的同案不同判显然对现代法治的统一性和确定性提出了挑战,有必要对此追根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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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详见附录《交通肇事同案不同判的思考文献综述》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首先通过案例引出问题,总述两罪区分的重要性;第二,分析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第三,分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素;第四,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两罪的具体区分;最后,从司法体制改革、法律后果、社会效果以及案例指导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解析探索,为交通肇事同案同不同判提供法理依据。
研究计划:
1.资料收集与综述:收集分析资料,形成资料综述;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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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主要选取了如今为大众深切关注的的案件,贴合社会热点,从案例的角度出发研究问题,逐步深入,引出刑法关于两罪的区分,从具体到抽象,进一步分析司法制度中同案不同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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