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和家庭的变化外文翻译资料

 2022-10-25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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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和家庭的变化

Xiao-Tian Feng

Dudley L. Poston, Jr.

Xiao-Tao Wang

介绍

两个主要的事件发生在中国的1970年代末。一是改革的建立和邓小平的“门户开放”政策,第二个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经济和政治的改革和“门户开放”政策导致中国社会几乎所有的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前所未有的变化。开始在1970年代早期的中国独生子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实现保证了中国生育率的持续下降。在这种经济、政策和人口变化的背景下,中国近1.5亿的独生子女出生、长大、被社会化,这也帮助带来了家庭结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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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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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始在全国推行所谓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是在1979年,当时610万夫妻谁只生下了一个孩子获得“独生子女荣誉证书“,他们保证不生育任何更多的孩子。那是中国的独生子女家庭的第一阶段。在早期20世纪80年代,独生子女家庭的数量每年围绕440万的速度增加。在80年代中期,政府小幅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农村夫妇生育一个额外的孩子;这引起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增长速度的放缓,而在同一时间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增长速度持续上升。因此,全国范围内独生子女家庭的数量在20世纪80年代由约300万逐年提高。 90年代以来,所有出生的婴儿中独生子女的出生比例已经超过90%,这种情况在城市尤其明显。也就是说,独生子女家庭已成为中国城市家庭的常态。这一代独生子女的家庭已经对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和所有中国家庭特别是城市家庭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还引入了中国社会问题。

独生子女政策和中国家庭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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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家庭规模

正如前面提到的,独生子女政策的直接结果是生育率的降低。然而,中国的生育率已经开始降低了十年左右,在1979年后期的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之前。在图1中,我们报告了中国从1950年到2010年每年的生育率总和的值。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生育率于1970年年初开始下降。发生这种情况的部分原因是对1971年中国开展的计划生育运动的响应,即晚、稀、少计划,意味着晚婚、长生育间隔和更少的孩子。图1显示了出生率在1970年代末开始急剧下降(Poston amp;Gu, 1987; Wolf, 1986);晚、稀、少计划十分成功,尤其是在城市地区。然而,在1970年代中期至末期的“婴儿潮”期间,大量孩子的出生造成了中国领导人对关于人口增长势头和随之而来的这个群体的增长潜力的担忧。Banister在这个时期写了中国政府“发现人口学领域的存在和作用”(Banister, 1987, p. 183),领导人认识到当前的人口年龄结构的人口态势,特别是在农村地区 (Poston,

Davis, amp;Deng, 2012)。因此,“只生一个好”的规范建立了,独生子女政策在1979年推出。独生子女政策(实际上是对以往政策的延续)开始进行,以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陈慕华的话来说“到本世纪末,中国的总人口将控制在12亿左右”(Tien 1983,1991).

总的来说,在1970年,中国的总生育率接近6.0,几乎与它在1950年时的一样。到1980年,它下降到2.3(Coale amp; Chen, 1987)。亲缘关系大小的有效控制,突然把部分出于儒家学说信仰多子多福的中国的大家庭规范转变成了一个小型家庭的规范。

图1.生育率总和(TFR),中国,1950-2010

很难知道生育政策对于上述生育率下降的准确和精确的效果,这是因为:(1)从生育政策开始实施到它影响生育和家庭规模有一个时间的滞后(Zeng, 1991),(2)不断变化的生育率是复杂的,它不只是受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Zeng, 1986),例如,改变在社会经济发展时期。但是我们可以从图1中显示的数据中得到一些结果。

首先,正如所指出的,生育率和中国家庭的规模显然在独生子女政策开始实施前已经在改变。在1970年代初,中国的平均家庭规模达到了高峰4.8左右。但是平均家庭规模几乎和生育率在同一时间开始下降(Peng amp; Huang, 1996),到4.7在1978年,下降到4.6在1980年(Population Statistics Bureau of the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1988)。根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平均家庭规模有史以来第一次降至4.0(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1993),它在2000年进一步下降至3.5(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2002),在2010年进一步下降至3.1(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2013)。

第二,一个由三名成员组成的家庭模式迅速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在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那一年,由三名成员组成的家庭在所以的中国家庭中占到了百分之十六的比例(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1985);到1990年,它所占的比例增加到了百分之二十四(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1993),到2000年,所占的比例增加到了百分之三十(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2002)。到2010年,所占的百分比已经小幅度的下降到了百分之二十七,但是这主要是由于二人家庭数量的增加,即无子女的家庭(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2013)。此外,数据也表明了由三名成员组成的家庭的数量在城市总是比在农村多(Feng, 1992)。

审查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规模影响的研究一直在试图显示他们正精确地使用生命表和相关的人口统计方法。曾(1991)聚集了1970年代到1980年代的女性的生命表,并得出结论,中国家庭规模缩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生育政策,他估计在1970年代大概五分之一家庭规模的缩小几乎是完全由于这个政策。

风(1992)对湖北省五个城市1293个小学生家庭进行调查得出调查数据,他指出,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大约有百分之八十是由三名成员组成的,几乎所有的中国城市的三人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

然而,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规模的影响并不局限在亲缘关系大小的下降。该政策通过家庭结构和家庭生命周期进一步影响了家庭规模。独生子女父母的“空巢”是十分值得关注的问题(Feng, 2009b)。鉴于共同居住模式在中国的变化,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父母现在自己居住,一旦他们的子女开始上大学或者是结婚了。这些趋势可以很清楚的在普查数据中看到。在1982年,三人家庭所占的百分比几乎是百分之十一(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1985);在1990年,所占的百分比几乎是百分之十二(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1993)。在2000年,所占的百分比增长到百分之十七(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2002),在2010年,所占的百分比超过百分之二十四(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2013)。在城市地区,二人家庭所占的百分比甚至更高,在2000年接近百分之二十二(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2002),在2010年所占的百分比几乎到了百分之二十八(Censu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2013)。

研究还发现,二人家庭里的主要成员的平均年龄的范围是45到69,这表明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父母的空巢老人(Wang,2006)。

改变家庭结构

起初,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结构的影响不大。一方面,其对家庭结构的影响往往滞后,另一方面,这一政策并没有真正改变中国家庭生活的基本规范模式,即扩大家庭结构的总体重要性(Wang, 2006)。

早期的讨论集中在所谓的“四-二-一”问题,即四个祖父母、两个父母及一个孩子(Song, 2000)。大多数的注意力被引导到独生子女对养老的影响上。然而,四二一问题并不是相关的,因为它没有共同居住的意义(Liang, 2004)。对四-二-一的讨论变得十分重要在唯一的孩子结婚后,也就是说,独生子女自己从他们的家庭的方向转移到家庭的生育。这是当独生子女结婚后该政策的“滞后”效应开始实现。

首先,夫妻家庭,即只包含一个丈夫和一个妻子的核心家庭的类型迅速增加。这主要是由于父母家庭“空巢”的出现当他们的独生子女离开家庭。在1982年,夫妻家庭的仅仅为百分之五左右;1990年,它上升到百分之六以上。到2000年,它已经接近了百分之十三(Wang, 2006)。

其次,更典型的核心家庭,即不仅包括一对夫妻还包括他们的孩子的家庭,已经减少。从历史上看,中国的核心家庭一直是主干家庭的共同产物。当孩子们在家里,尤其是儿子,他们中的一个通常是儿子结婚后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主干家庭,其他所有的孩子生活在别处(Guo, 1995)。然而,独生子女政策制约了使中国家庭结构几个世纪以来具有特征的这一进程。不令人惊讶的,当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达到结婚年龄,标准的核心家庭变得不那么普遍。在1982年,几乎百分之五十三的中国家庭是标准的核心家庭,在1990年,这一数字几乎是百分之五十八,到2000年,它下降到百分之四十七(Wang, 2006)。

第三,主干家庭的比例多年来已经变得比较稳定,在1982年至2000年间维持在百分之十六到百分之十七(Wang, 2006)。一方面,当家庭中之有一个孩子,主干家庭的出现很可能是因为孩子最终会与父母共同居住(Zeng, 1991 ; Zeng amp; Wang, 2003)。

然而,应该强调的是,尽管这些家庭结构发生了量的变化,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任然是重要的(Wang, 2006)。但是也有一些质的变化发生,如下:

首先,有一个整体的家庭结构和家庭内部关系的简化。当家庭中只有一个孩子,传统的中国家庭改变了。在独生子女家庭,它的结构是相当简单的:父亲-母亲-孩子。父亲、母亲和独生子女组成了一个三角形,其结果是互动频繁和剧烈(Feng, 1992)。

第二,当独生子女是女儿时,有一种父权制的程度减弱的倾向。在中国家庭结构中,性别是很重要的,家庭也长期被视为是父权制的、世袭的、父系的和从夫居的(Thornton amp; Lin,1994)。父权制仍然是被认为非常重要的(Yi amp; Zhang, 2008)。但是当家庭中只有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是女儿,故事发生了变化。只有一个女儿的中国家庭别无选择,只能投资自己的女性后代,导致个人成就和婚姻关系的性别差异的突破(Fong,2002)。

第三,家庭结构变得更加灵活。个人的选择变得更加相关。更多已婚的中国孩子,尤其是独生子女政策后的一代,已经选择了不生孩子,或者是不与父母同住,这一变化部分是由于独生子女政策,部分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改变家庭内部的关系

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系趋于简单和基本。它的核心是亲子关系,孩子是中心;所有家庭内部关系往往围绕着唯一的孩子。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在独生子女政策开始时,只有孩子们在家庭的中心。术语“被宠坏的小家伙”和“小皇帝”常用来暗示父母把他们的所有希望寄托在他们唯一的孩子身上,孩子们被宠坏了。所有家庭成员都围绕着唯一的孩子,他们的注意力只在孩子身上,让孩子们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

独生子女家庭的一个典型形象就是父母把他们的全部资源都投入到他们唯一的孩子身上。家庭内部的关系不再基于父母的权威,相反基于孩子和帮助他/她正确地长大。独生子女政策已经倾向于把中心从老一代转移到独生子女一代。

一方面,家庭内部关系的核心是唯一的孩子的成就水平。成为独生子女意味着成为家庭唯一的希望,也意味着最终承载了家庭的所有责任。有研究表明夫妻关系已经让位给了亲子关系(Hao amp; Feng,2002)。

然而,一些研究已经表明,在许多情况下,独生子女的母亲已经从生育中解放,能够更自由的参与到社会中(Abadian, 1996; Zhou amp; Zhou, 2009)。此外,重要的是,在心理学和社会学的文献中没有一致的发现:独生子女比有兄弟姐妹的孩子更容易被宠坏。中国的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行为和人格方面几乎没有显著的差异(Poston amp; Falbo,1990a, 1990b; Falbo amp; Poston, 1993, 1994; Falbo, Poston, amp; Feng, 1996; Falbo, Poston, amp;Xie, 1996),也就是说,在中国的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中有相同比例的“小皇帝”。

其他研究发现,当只有一个孩子时,传统的性别影响常常会减弱。即使唯一的孩子是个女孩,父母还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这是一个与传统中国家庭的情况不同的重要区别。现在独生女儿,尤其在城市,将不会因为她的性别被忽视,但是会被她是一个男孩一样来对待(Fong,2002)。

当独生子女结婚了,家庭内部关系及家庭的定位仍然是有影响的。已婚孩子的父母继续帮助他们。文献主要关注两种帮助:父母在经济上的帮助,尤其是住房(Sun, 2006),父母在日常生活上的帮助,尤其是照顾孩子和做家务。有趣的是风(2006a)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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