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金融机构中的企业治理 与可持续实践 ——原产国的角色外文翻译资料

 2022-12-28 17:57:52

伊斯兰金融机构中的企业治理

与可持续实践

——原产国的角色

原文作者 Fathyah Hashima*, Nur Darina Mahadia, Azlan Amrana Graduate School of Business, Universiti Sains Malaysia, 11 800 Penang, Malaysia

摘要:本研究考察了原产国对伊斯兰金融机构(IFIs)公司治理与可持续性实践之间关系的作用。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伊斯兰金融机构拥有一组伊斯兰教法监管委员会(SSB)作为治理决策者和机构的守门人,以确保伊斯兰金融机构遵守伊斯兰教法。因此,本研究中的公司治理维度除了董事会成员的规模,独立董事的数量以及伊斯兰金融机构的使命或愿景中的环境,社会和利润方面外,还包括SSB的规模。本文对海湾理事会合作组织(GCC)和非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的82个国际金融机构的总样本进行了审查,发现董事会规模,董事的独立性以及任务和愿景中的环境,社会和利润方面与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的国际金融机构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而SSB的规模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实践之间的关系不显著。除了SSB的规模和可持续性实践关系之外,研究发现原产国在所有公司治理维度与可持续性实践之间的关系中具有调节作用。这意味着与非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的SSB规模相比,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的国际金融机构SSB规模对可持续性做法没有太大影响。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伊斯兰金融机构; 伊斯兰教法监管委员会; 企业治理; 原产国

一、引言

在伊斯兰银行业中,允许盈亏而禁止强加利息。伊斯兰银行业务与传统银行业务之间的根本区别不仅在于业务的实施方式,还在于指导伊斯兰银行业整体活动和形象的价值观(Dusuki,2010)。在回教条约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价值不仅表现在其交易活动中,而且表现在其在社会中的作用范围。伊斯兰银行业务和传统银行业务的另一个明显的区别是:伊斯兰教法监管委员会(SSB)是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的一部分,而传统银行业务只有董事会(BOD)。伊斯兰银行业良好的公司治理对于确保存款人不会遭受任何损失至关重要,因为它比传统银行更容易“掠夺”存款人(Satkunasingam amp; Shanmugam, 2004)。

伊斯兰金融机构认识到会计和审计准则(AAOIFI)需要专业知识,独立咨询和对伊斯兰教法相关事项的监管,为此他们制定了一项标准,要求每个伊斯兰金融服务提供商都拥有自己的伊斯兰教法监管委员会(SSB)。除此之外,Garas (2012) 指出,由于穆斯林无法对传统金融机构拥有权力,他们建立了基于伊斯兰教法的伊斯兰金融机构(IFI),这些国际金融机构由传统的BOD和SSB控制,以确保他们遵守回教教义。SSB扮演者内部宗教顾问的角色,因此国际金融机构将对所有与社会和环境法规相关的活动变得更加敏感。

因此,当其SSB发挥其作用时,国际金融机构可能具有优于传统银行的优势。或许,SSB将带领国际金融机构在未来开展更多的可持续发展实践。然而,关于SSB的存在如何会对国际金融机构可持续性实践产生影响的证据有限。此外,据推测,与非海湾合作委员会的其他国家相比,海湾理事会合作组织(GCC)中的国家具有更高的伊斯兰价值。紧接着,国际金融机构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埃及,后来主要在中东地区传播开来(Garas,2012)。因此,本研究还调查了原产国是否在国际金融机构中公司治理与可持续性实践之间的关系中发挥作用。

二、前人研究

过去的研究证实,通过资产回报率、税前利润和运营现金流量,那些更关注可持续发展实践的组织,具有更高的财务绩效指标(Rashid amp; Radiah, 2012)。跨国公司能够通过投资于社会或生态友好的做法,为可持续发展做出重大贡献(Chakrabarty and Liang, 2012)。这种普遍观点的一个假设是,可持续性实践在实施后将以某种方式持续存在很长时间。Rapiah et al. (2010) 发现马来西亚符合回教条律的上市公司通过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更多相关信息,提高了他们对可持续发展实践重要性的认识。除此之外,Amran et al. (2011) 表明,与马来西亚的传统银行相比,伊斯兰银行披露更多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内容。据称伊斯兰教在更好地披露可持续性实践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在伊斯兰公司治理的情况下,冲突通过分层过程的有机参与性质来克服,这个过程既作为话语主体,也作为具有世界系统因素的学习媒介(Choudhury amp; Hoque, 2006)。从伊斯兰的角度来看,公司治理与传统定义没有多大差别,因为它指的是一种系统,通过该系统,公司的目标是通过保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权利来满足公司的目标。独特的是,在伊斯兰范式内,公司治理与传统系统相比具有鲜明的特征,因为它涉及更广泛的决策理论的特殊情况,该理论以基于上帝统一性的伊斯兰社会科学认识论为前提(Choudhury amp; Hoque, 2004)。此外,这种范式内的公司治理非常必要,因为它倾向于鼓励组织中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诚实、正直、透明、负责任(Sayd et al., 2011)。

三、理论框架与假设发展

资源基础观(RBV)理论强调组织的内部能力,这种能力是在制定策略时,能够使其在市场和行业中实现可持续竞争。如果国际金融机构拥有良好的治理机制作为资源,它将有助于该机构在未来变得更加可持续。凭借更大的SSB规模和董事会规模,它将带来更好的决策,从而预计会有更好的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的魅力可能会确保管理层披露更多业务活动并参与可持续发展实践。此外,在国际金融公司的愿景中,环境、社会和利润方面也将导致该机构的更多可持续性实践。

因此,基于RBV,本研究考察了四个自变量,即SSB规模,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和组织愿景,因变量(可持续性实践)和控制变量(原产国),如图1所示。

企业治理机制

Shariah监督委员会(SSB)规模

董事会规模

独立董事

企业愿景

可持续实践

原产国

图1 理论框架

(一)Shariah监督委员会(SSB)规模和可持续性实践

提供符合伊斯兰原则的产品和服务的国际金融机构必须由一个宗教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的SSB,由至少三名伊斯兰教法学者组成。他们除了具有现代商业、金融和经济学知识外,还具有伊斯兰交易法律的专业知识(Dusuki, 2000)。随着监测能力的提高,SSB成员的数量越多,可能会导致更高的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水平(Sayd et al., 2011)。因此,第一个假设陈述如下:

H1: Shariah监督委员会(SSB)规模与可持续性实践正相关

(二)董事会规模和可持续性实践

Lipton and Lorsch (1992)认为建议BOD的数量应限制在10个。当决策过程中涉及太多人时,由于沟通障碍,可能造成结果无效。虽然公司治理在金融治理方面的作用受到了很大关注,但研究人员对于董事会结构对财务和非财务披露的影响表现出更浓厚的兴趣(Cerbioni amp; Parbonetti, 2007)。这是因为管理人员可以在董事会薄弱的组织中以牺牲股东为代价来做出机会性应计选择。 因此,组织可以建立更强大的董事会或补充更高水平的内部和外部审计。然而,一个有效的董事会可能会导致董事会主动行为,因为他们害怕受到有效董事会的审查。

H2: 董事会规模与可持续性实践正相关

(三)独立董事和可持续性实践

独立董事,也称为外部董事或外在董事,是不参与组织日常管理的非执行董事。Boyd(1990)表示,这一组董事也被视为通过与外部环境的联系来获取资源的边界扳手。此外,由于他们在社区中的地位,这些董事借用了他们的声望并提升了组织的合法性。 因此,为了组织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他们应该采取坚定的立场。Beasley(1996)发现独立董事的比例与董事会披露决定的能力正相关。这也被一些研究人员所证实,他们发现随着非执行董事数量的增加,自愿披露也增加了(Chen amp; Jaggi, 2000; Donnelly amp; Mulcahy, 2008; Huafang amp;Jianguo, 2007)。

H3:独立董事比例与可持续性实践正相关

(四)愿景中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和可持续性实践

具有企业社会责任价值的愿景设计有助于组织采用更好的战略,该战略既考虑到公司的能力也考虑到必须面临的外部环境的需求。因此,具有愿景与企业社会责任价值相一致的组织有望创造一种将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考虑在内的文化和环境。文化影响道德价值观,而后者至少会影响选择报道的问题。Adams and Kuasirikun (2000)发现文化因素有助于解释环境问题。在一项研究马来西亚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决定因素的研究中,Elijido-Ten(2004)在其愿景声明中将环境委员会和环境问题中的任何一个或两者作为最高管理层关注环境问题的代理变量。

H4: 愿景中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与可持续性实践正相关

(五)原产国作为控制变量

发达国家的大多数政府都有义务减少碳排放,以符合“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的企业如果不遵守碳排放法规,就容易受到政府法规和利益相关者的压力。有许多因素导致不同国家的组织或多或少地关注环境问题,例如会计法规,政府行为,民族文化和经济,压力群体的存在以及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因此,预测原产国与可持续性实践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巴林,科威特,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等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据称在伊斯兰法律方面的实践更多。因此,更高层次的伊斯兰价值观和文化导致更好的可持续性实践。

H5: 与非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的国际金融机构相比,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的国际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和可持续性做法之间建立了更强的正相关关系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单位分析是伊斯兰金融机构。总体是在2011年和2012年发布年度报告的世界上所有的伊斯兰金融机构。本研究使用的抽样技术是方便抽样。方便抽样(也称为可用性抽样)是一种非概率随机抽样程序,它只根据最容易获得的情况选择案例(Saunders et al. 2012)。

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为可持续实践。为了确定伊斯兰金融机构年度报告中可持续性做法披露的价值,本研究应用了内容分析。在本研究中,采用与Amran等人(2012)在评估可持续发展实践披露时类似的内容分析。同时,本研究的解释变量是监事会的规模,董事会的规模,独立董事以及公司愿景中环境,社会和利润方面。监事会的规模是根据每个国际金融机构的伊斯兰教法学者的数量来衡量,董事会规模则以董事人数衡量,独立董事以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来衡量。最后,公司愿景、环境,社会和利润方面通过赋值来衡量。如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的愿景中披露了环境、社会和利润方面,则赋值为1,否则为0。

调节变量是原产国。 在本研究中,衡量标准是确定国际金融机构是在海湾合作委员会还是在非海湾合作委员会。控制变量是总资产(衡量公司规模)和公司的盈利能力。根据总资产来衡量公司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数值要取对数)。最后,企业的盈利能力可以通过盈利率来衡量。 盈利率等于利润(净收入)除以收入(销售额)

五、显著结果和发现

(一)描述性分析

如表1所示,监事会的平均值为4,最小值为2,最高值为10。董事会的平均值为9。国际金融机构董事会中平均只有一名独立董事。 每个变量的平均值范围为-0.192到8.91。标准差为0.173至3.752,这意味着不同的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对影响差异很大。这些变量的偏差从-3.063到1.977。对比正态分布的尖锐度或平坦度,本研究的值范围为-0.578至13.315。

表1. 描述性分析

可持续实践

监事会规模

董事会规模

独立董事

总资产(取对数)

利润

平均值

0.266

4.1

8.91

1.57

7.506

-0.192

中位数

0.22

4

8

1

7.453

0.234

众数

0.10a

4

9

0

3.973

-6.391

标准差

0.173

1.203

3.752

1.736

1.582

1.157

方差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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