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竞争和风险的同益加剧,使得企业发生的不确定性经济业务逐渐增加。或有事项作为这一特殊经济事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融资渠道的增多、财务关系的复杂化,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或有事项日益增多,其内容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展。随着各国对风险信息揭示的重视,或有事项内在的这些不确定因素已经开始构成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等诸多方面,因此或有事项的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外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对或有事项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通过分析我国和国际的或有事项准则之间的差异,研究我国或有事项会计准则在规范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具体包括或有事项的确认太过主观,计量不够准确,披露不够充分和范围不够完备。根据这些问题,来研究完善我国或有事项准则的对策,从而达到进一步完善我国或有事项会计准则,提高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的质量,规范我国或有事项的发展的目的。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我国,有关或有事项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且专门化、系统性的研究较少,导致或有事项的处理总体不规范、水平低。2000年前,会计政策中对大部分或有事项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会计实务工作中,能够对或有事项加以处理的基本局限在应收商业票据贴现等个别问题上,对应收票据贴现之外的大多数或有事项,缺乏足够的认识。林斌[1]在《论不确定性会计》一书中有一章介绍或有事项会计,对常见几种或有事项的会计计量和披露做了较深入的研究,虽然涉及的或有事项不多,但该书出版于2000年,是当时或有事项会计研究中最完善的。
1999年重新修订并于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会计法》[2]中明确规定:#8220;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主要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8221;因此,2000年4月我国首次制定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一或有事项》。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企业财务关系不断复杂化,2006年2月,我国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我国将相关或有事项准则列在企业会计准则第lo号上,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确定选题,撰写开题报告。
第二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 2月20日,阅读大量资料,列出论文大纲,完成论文初稿。
第三阶段:2022年2月21日-2022年4月10日,准备中期检查资料,接受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论文进度,重点解决疑难问题。
5. 参考文献
[1]林斌.论不确定性会计[j].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24(12):191-19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59-61
[3]温玉彪.解读或有事项[j].会计之友,2009,32(10):1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