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从生态保护角度对当前税制进行合理化改革符合时代需要,可以优化税制结构、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企业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意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同时促进我国更高质量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来环境改善的社会经济收益,实现绿色协调发展。这对于我国的经济与生态具有双重意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研究内容为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各国的税制改革内容、影响及对其的借鉴;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税制改革进程回顾;以水等自然资源的扩围改革为例的中国资源税改革思考;以碳交易与碳税互补兼容分析为例的中国资源税改革思考;中国税制结构优化及相关税收政策建议等。本文研究目的是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可以推动中国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制度,提供促进税制改革的建议,为我国的税制结构优化和生态环境做出相应贡献。
提纲: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生态税制建设相关研究
将税收与生态环境相关联,其理论依据主要是来源于公共产品理论与外部性理论。外部经济的概念是由马歇尔提出,随后英国“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对其进行研究从而提出排污税的概念,即政府应对排污者根据其所造成污染的危害程度来征税,以税收来弥补排污者进行生产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间的差距,但它的实现较为困难。此后“庇古税”还经过了巴罗斯、鲍默尔等人一系列的研究与分析,逐渐充实。
而到了二十世纪末期,西方国家进行了生态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税收理论。bovenberg,de mooij(1994)对其他扭曲税下的污染产品税进行了研究,得出最有生态率应在庇古税以下的结论,gilbert e.metcaf(2003)对优次状态中确保环境质量的最优税收价格与最适环境水平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变量将其检验。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虽然制度及国情间存在着差异需要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我们应对世界各国关于促进生态文明有关税制相关理论及经验进行多方面了解。在此基础上,应根据我国税制发展现状及多年以来的研究探索进行总结,促进税收改革,完善税制体系。对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税制改革而言,进一步的研究应为结合当前新情况透析问题,并可以从水资源等自然资源扩围改革、碳交易与碳税互补兼容分析等较为细化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寻求适应我国基本国情与发展的税收政策,促进我国税制结构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探索。
5. 参考文献
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9: 209.
庇古.福利经济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paul hawken,amory lovins,l.hunter lovins,自然资本论:关于下一次工业革[m].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0.
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