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机制的优化开题报告

 2023-01-14 12:35:47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8220;营改增#8221;,开启了增值税的新时代,增值税成为整个税制最重要的税种。随着#8220;营改增#8221;政策效应逐渐显现,从实施的整体效果来看,改革利大于弊,制度优势明显。增值税制度的核心优势在于通过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全面实施#8220;营改增#8221;将加大我国增值税抵扣制度的政策设计和征收管理难度。此次改革,为实现新老税制的衔接和平稳过渡,四大行业的#8220;营改增#8221;尽量沿用了原营业税简易征收、差额计税以及税收优惠的做法,然而根据全面#8220;营改增#8221;后的实践情况,这些措施也造成增值税抵扣机制存在较多缺陷,比如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问题,以票管税、凭票扣税的基本制度过于刚性的问题,一般计税方式和简易计税方式的进项抵扣问题等等,给市场经济主体的正常经济活动带来诸多问题,部分行业甚至不仅没有达到结构性减税的目的,反而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这都反映了增值税抵扣制度在具体实践中的局限性。若要既实现全面减税目标,又要实现原营业税、老增值税税负的平稳衔接,必须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制度,最大限度的实现增值税中性、公平、效率的优点。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1. 研究内容:

(1)全面#8220;营改增#8221;后增值税抵扣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欧盟增值税制度改革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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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从#8220;营改增#8221;开始试点到全面推行,众多学者和财税界人士对于增值税抵扣机制相关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许多珍贵的意见。早在2007年,李琼斯就提出我国增值税制度设计中存在一些不科学因素,导致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与实际征管能力不协调,如进项税额发票不统一,抵扣凭证不规范或者无法取得发票,这些都影响征管能力。王建平(2010)就提出增值税制度的设计应该立足于有效运行的科学抵扣机制,现行增值税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间交易税款抵扣链接方式不合理,必须要改变两类纳税人之间交易税款抵扣链接方式。严才明(2016)认为金融服务业减税难题一部分原因在于银行业人力成本过高,可抵扣费用低,贷款利息不允许抵扣。王蔚、攀勇、蔡杨(2016)认为不动产的分次抵扣与以票抵扣的模式相冲突,餐饮、住宿的抵扣分散且较难区分其与生产经营的相关性,通过会计人员人为区分、剥离诸如招待费、交通费等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非最终消费,则不仅会增加企业欺诈和偷逃税的风险,同时也会大大增加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此外他们认为在金融保险业实行以票扣税的管理模式存在较大的困难,应该借鉴oecd国家对增值税抵扣范围的限制性规定。翁武耀教授(2015)认为,可以借鉴欧盟增值税立法、实践的成熟经验,引入#8220;抵扣权#8221;的概念,进一步精细抵扣权的范围,以防止任何可能对与经济活动相关的进项税额抵扣权的限制,确保纳税人为实施经济活动而承担的增值税负担的完全消除或者尽可能减轻。

二、国外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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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12-01-2022-12-14:收集相关资料;

2022-12-15-2022-1-05:撰写开题报告并拟论文提纲;

2022-01-06-2022-01-31:翻译外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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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 李琼斯. 增值税税制设计与税收征管能力的非协调性探讨[j].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6:85-87.

[2]严才明. 全面#8220;营改增#8221;后增值税抵扣链和行业税负衔接问题研究--基于新扩围四大行业的多域样本分析[j]. 公共治理评论,2016,01:47-67.

[3]于梦琦. 浅议#8220;营改增#8221;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 2015,07:18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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