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真实性研究开题报告

 2021-08-09 00:05:0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1)选题的目的:2009年10月30日,我国首批28家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这标志着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正式启动。创业板市场是一个以信息披露为本的市场。创业板市场中的上市公司较之主板市场上市公司具有高成长、高风险的特点,经营失败的机率更高,而且由于股本规模较小,股价比较容易被人为操纵。因此,创业板市场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相对于主板而言要求更高。

(2)研究的意义:创业板市定位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相对主板市场成熟型企业而言,这些企业面临着较大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风险和产品市场风险;同时创业板市场的上市门槛相对较低,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这两项因素使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须承担较大的风险。为保证创业板市场的良性运行,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创业板市场必须建立比主板市场更为严密而科学的监管及风险控制制度,这主要体现在对披露信息真实性的严格规范上。同时,因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创业板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将高于主板市场,如果不加以有效控制,将有违证券市场的公开原则,所以,必须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加以控制,这一要求需要借助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才能促进市场信息的公开,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发展。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一)国内研究现状

在检索了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之后,我发现国内对创业板的研究起步稍晚,但颇有成果。丁枚对披露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分析,着重强调合法性、真实性、充分性、及时性、准确性、成本效益性、可理解性、透明性。徐惠强分析得出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有核算资料失真、成本失真、资产计价失真、往来款项等失真等情况,而其主要原因是监管不力,包括内部和外部监管。刘峰以四川红光实业公司为案例从我国现有制度安排的角度对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违法造假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进行分析,认为只有加强立法、加强对企业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才能改变会计造假的局面。裘丽娅和陈庆丽提出可采取下列方法提高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1)完善中小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2)完善上市退市规则(3)完善中小板信息披露制度(4)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证券法》中的民事赔偿制度。

(二)国外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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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第一部分:创业板与信息披露

第一节:创业板的发现历程

第二节:创业板信息披露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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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结合我国创业板市场发现历程,重要事件与相关案例,并且参考一些之前的研究情况,采用了举例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对论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进一步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真实性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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