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押金事件研究——从公司治理视角的分析开题报告

 2022-08-05 09:46:50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互联网 ”在各领域的延伸与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近年来,共享经济在我国高速发展,并形成以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医疗、共享物流等为代表的新业态。2018年我国共享经济依旧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但在生活服务领域的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与此同时,曾经作为共享经济代表的共享单车也从风口跌落,并暴露出行业中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选择这一研究课题,能够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提高自己对共享单车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的分析理解能力。从中国共享单车企业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并将自己的知识储备充分应用于其中,研究我国共享单车企业如何提高公司治理能力从而改善经营状况。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研究内容

本文围绕共享单车企业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公司治理机制在共享单车企业中的应用等内容展开研究,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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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国原创的共享单车行业颇受关注并掀起了一波共享经济热潮。然而在经历了行业洗牌后,共享单车企业所面临的运营模式、行业监管、产品维护等问题也暴露在大众面前。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国内外学者都对共享单车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

一、共享单车企业商业模式分析

共享单车创造了新的共享经济模式,创新性的商业模式帮助共享单车企业快速成长,其在实质上更在名义上组凑与自身成长有关的制度性元素从而获取了自身商业模式的合法性(姚小涛等,2018)。而企业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融资、押金流入、租金收入和广告收入四个方面(史岳灵等,2018),虽然在商业模式上一定程度地突破了用户痛点,但盈利模式单一且不稳定(杨玉国,2019)。企业盈利能力较弱,且其商业模式在社会、金融、法律三个方面均存在风险,因此需要从政府与平台角度构建风险与盈利保障机制(周子晗,2018),最大限度地有效识别和解决监管分歧是共享经济顺利发展的关键因素(xie等,2017)。可见,共享单车企业创新的商业模式的确为共享经济领域带来了活力,但同时也需要关注其中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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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拟订提纲。通过查阅学校图书馆书籍、电子网络、书刊杂志以及期刊论文等收集选题相关资料,在学习所有与论题相关知识点的基础上,总结要点并提炼出提纲,填写开题报告。

2.2022年12月至2022年3月13日,完成初稿及中期检查工作。进一步收集论题相关资料,按照前期拟订出的提纲,充实论文的内容,并对其加以具体分析论证,完成论文初稿。

3.2022年3月至4月,反复检查修改论文初稿。仔细阅读初稿,对其不足之处以及语句不通顺之处进行修改,同时继续查阅近期文献以充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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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郭银,沈晨,黄冰清,周露.共享单车发展状况与投资价值分析——以南京市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8(30):39-42 55.

[2]顾颖.共享经济背景下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研究——以ofo和摩拜为例[j].烟台职业学院学报,2019,25(02):86-89.

[3]胡烨,刘文琼.基于共享经济理论的委托代理机制研究——以杭州共享单车为例[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9,41(02):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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