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1.课题意义:工会是集体谈判三方主体之一,其独立性、有效性等直接影响着集体谈判的功能和作用。集体谈判是调解劳资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手段。我国的工会仍带有强烈的计划体制色彩,缺乏独立性、职能弱化。本文借鉴西方集体谈判过程中工会的地位和功能,分析我国集体谈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加强工会的维权职能,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意义。2.国内外研究概况:工会制度是西方国家工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又一项历史经验。作为一项运行了上百年的机制,集体谈判被西方国家视为民主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处理公共部门中劳资关系的正常手段。虽然最近几十年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会发展出现了工会成员减少、谈判分散化的趋势,工会似乎失去了以往的光辉。但是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工会的作用是在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展现的。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过渡的时期,劳资冲突升级,社会矛盾愈演愈烈,西方国家的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可以作为我国处理劳资关系的借鉴。集体谈判在我国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集体谈判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这一制度在协调劳资关系,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方面还没有发挥更大的作用。
3.主要参考文献:
[1] 程延园.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4, 2: 136-142.
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1.研究目标:明确工会在集体谈判中实际所发挥的职能。
2.研究内容:透过集体谈判这一微观视角,探究我国工会职能所发挥的
3.拟解决的问题:1.对比西方工会,明晰我国工会职能发挥的状况。
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集体谈判主要有三个模型:管理权模型、有效谈判模型,管理权模型和有效谈判模型的综合。
本文运用的方法主要有:1、判例分析的方法 :判例法是英美法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
本文在说明和解释集体谈判制度的形成、运作的情况时,分析了大量的联邦法院和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的判例。
4. 研究创新点
可能的创新: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界定集体谈判的概念时,提出要更多地从调整劳资关系的角度考虑,把集体谈判看作是在法律保障之下的调整劳资关系的一个过程。
这一过程包含了劳动三权的实施及其权利救济。
二是在分析集体谈判法律保障制度时,更加明确地提出工会的原则,并对之在此方面发挥的职能进行较为充分的论证。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进展情况:
1)2013.122014.02 查阅资料、对课题进行再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