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直播电商是对传统商业模式的创新,直播电商通过直播,替代传统图文、社区等形式,进行商品品牌、功能、特性的介绍展示,并引导用户进行下单的商业模式。而从2020年上半年开始,疫情的爆发使娱乐圈的许多明星赋闲在家中,都选择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来弥补通告费和片酬的损失。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了电商直播与明星带货结合的形式,通过明星的效应带动粉丝前来观看直播,在直播间里,商家通过缴纳坑位费来让明星推销自己的产品。
对于商家来说,他们付出高昂的坑位费,在明星直播的时候推销他们的产品,看中的就是明星身上自带的流量,吸引粉丝所带来的的销售额。对于一部分消费者来说,他们是某位明星的粉丝,所以他们会购买明星推荐的产品吗?而更多的普通消费者,他们是否会选择明星在直播中推销的产品,还是会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评价更好销量更高的普通主播所推销的同种产品。除了明星之外,在微博、淘宝、抖音、快手等平台,更多的是专职带货得到一些主播,与他们相比,带货的明星具有怎样的优势和劣势,通过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和选择,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变策略。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如下:
1 绪论
1.1研究背景
3. 研究的方法与步骤
本课题拟采用案例分析法、观察法、问卷调查法以及文献分析法。
1.案例分析法:
通过分析明星在各个直播平台带货的案例,分析消费者是否受到明星效应的影响,在普通带货主播的对比中存在的优势和劣势。
4. 参考文献
[1]佘颖. 直播电商合规化正在加速[n]. 经济日报,2020-12-26(008).
[2]童湛,苏浩.浅析明星直播带货逐渐退烧的原因[j].新闻前哨,2020(11):10-11.
[3]齐欢欢,惠银银,郭洋洋.浅析私域流量时代的直播电商运营[j].今日财富,2020(24):58-59.
5. 计划与进度安排
5.本课题的具体进度安排(包括序号、起迄日期、工作内容)
(1)确定毕业论文选题:2022年11月20日-2022年11月30日
(2)接受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2022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