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外文翻译资料

 2023-08-02 15: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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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项目招标投标、项目施工和竣工结算这五个阶段。

关键词 项目, 建设造价, 工程, 项目, 建设,工程造价

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项目招标投标、项目施工和竣工结算这五个阶段。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项目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40%-75%,而在施工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显而易见,控制造价的关键环节是在项目具体实施之前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从阶段性程序上讲,施工管理则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控制工程造价就是在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项目招标投标、竣工结算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的发生额都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确保分部分项各自投资目标的实现,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全过程造价控制各阶段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基本上可划分为如下五个阶段:

1.1 建设项目决策阶段造价控制

项目投资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行动过程,是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济认证,正确决策是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财务基础数据测算与评价。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重点是:

1)积极做好项目决策前准备工作。全面搜集有资料,包括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技术参数、建筑市场动态等相关内容的原始记录及信息。要认真做好科学的调查研究工作,进而寻找出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2)切实做好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必须根据市场需求及发展前景,合理确定工程的规模及建设标准。立项申请应该具较强的说服力和可行性。在争取早日立项的同时,应尽快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3)科学地开展建设项目的效益分析活动并编制工作投资估算。投资估算的编制要有依据,要尽可能细致、尽可能合理。要从现实出发,充分考虑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及不利因素,以及它们对工程造价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要考虑市场情况及建设期间预留价格的浮动系数,这样才能使投资基本上符合实际并留有余地,使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

1.2 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政府的依法依规审批,设计院的专业精心设计,造价工程师的严格控制,是工程建设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三位一体”的最佳组合。设计是建设项目由计划变为现实具有决定意义的工作阶段,设计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保证设计的整体性,为此设计工作包括设计的评价和比较、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查、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查。

1)合理的功能定位、可靠的设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满足项目功能要求,这是对设计质量的四项基本要求。建设项目的功能定位,首先必须做到合乎国情、体现国力。同时,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建设程序中各阶段的深度要求,避免和防止“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情况发生。

2)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不单纯是设计院的工作内容,建设单位也应积极配合,起到事先控制和主动管理的作用。建设单位在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时,首先要关注设计方案的优化,要依据各类指标及资料对总平面设计、建筑空间和平面设计作分析比较。这两方面的分析比较不仅对工程造价会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对施工及运行后生产、经营都有重大影响,而且对施工及运行后的生产、经营都有重大关联。在选择工艺技术方案时,应坚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投资效益为前提,积极而稳妥地引用先进又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和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

3)对工程项目实行限额设计。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在设计过程中采用限额设计的方式。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靠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细化后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专业设计,尽力制止不合理的变更,以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分解投资总额和工程总量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它是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分解到各个专业,然后再经细化后分解到各单位工程和各分部工程之中,以通过层层分解来实现对投资限额的控制和管理,同时也实现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数量及概预算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和控制。

初步设计时必须以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得到批准的投资估算为底线,并通过限额的方式来控制概算不超过投资估算,其重点是对工程量和设备、材质的控制。因此限额设计的工程量应以可行性研究阶段审定的设计工程量和设备、材质标准为依据对可行性研究阶段一时不能确定的某些工程量作初步认定。在限额设计时,各专业设计人员要自觉增强工程造价意识,并严格按照限额设计所分解的投资额来控制工程量,要在保证按照限额设计所分解的投资额来控制工程量,要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力求将工程造价和工程量控制在限额内。为鼓励、促进设计人员做好设计方案选择,应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设计招标,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增加市场竞争意识,尽力使设计方案更臻完美。

1.3 项目招标投标与签订合同阶段

分析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并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参照九部委标准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通过开标评标,评选出一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依法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是指由招标单位提供统一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以此为基础,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投标报价,招标单位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

2)工程量清单法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下的标底价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编制,以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工程数量和综合的工程内容,按市场价格计价。对工程量清单开列的工程数量和综合的工程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增减,必须保持与各投标单位计价口径的统一。若编制工程量清单与编制招标标底不是同一单位,应注意发放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编制标底的工程量清单在格式、内容、描述等各方面保持一致,避免由此而造成招标失败或评标的不公正。

3)施工合同的选择。选择合同类型应考虑的因素包括: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项目的竞争情况、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在选择合同类型时,虽然发包人占有主动权,但发包人不能单纯考虑自己的利益,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种因素、考虑承包人的承受能力,确定双方都能认可的合同类型。

1.4 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因此,往往会发生工程变更与合同价调整、工程索赔,此阶段还包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和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与应用。

1)尽力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作有力的控制。为防止因施工图存在漏洞和瑕疵而导致变更,除在设计图纸审核时严格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设计咨询、图纸会审和技术咨询时认真检查和复核,以尽早发现隐患予以消除。变更隐患发现得越早,可能造成的损失就越小。所以,应该尽可能地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那些可能严重影响工程,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妥善解决。即便是在施工过程中,也要严格按现场签证的程序和规定执行,这样才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监理人员应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计划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对超出相应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对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要作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视实情商定如何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这就是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和管理。

3)深入现场,收集和掌握施工有关资料,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审核人员和费用控制相关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照图纸仔细查看施工情况,并以项目合同为依据,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审核和鉴定,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而发生的额外费用是否合理。

1.5 竣工决算阶段与竣工后工程保修

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为此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工程质量保修是一种售后服务方式,是承包人的质量责任,这中间涉及到保修范围、期限、经济责任以及保修费用及费用处理。

1)审核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是否验收合格,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与承诺等是否如实执行。

2)审核分项工程和项目单价的取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重复和错误。

3)检查核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查看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其完成工程量是否与竣工图相一致。

4)查验设计变更签证是否有原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是否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重大的设计变更是否经原设计主管部门审批。上述有一项不符合条件的,均不能算结算范围。

5)按竣工图、设计变更、签证核实现场工程量。

6)编制符合实际情况的竣工结算报告,在严格、合理、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投资使用状况和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工作作必要的分析和总结。

2 当前造价控制管理存在问题的研究

目前我国的基本建设体系和流程可保证工程建设投资得以有效控制和管理,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还是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表现在各阶段的造价控制相互脱节,因为项目决策与设计,项目招标、项目实施、竣工结算审计这四个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分别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牵头落实,“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故难以建立起前者控制后者,后者影响前者的有效管理体系。

2.1 忽视投资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目前有些设计单位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为了赶进度而工作不够细致,导致了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有些项目(如装修部分)甚至出现了做法与选型交代不清,设计预算与实际造价出现了严重偏差、预算文件不完整等情况。有的设计单位不遵循价值工程的原理,进行优化设计,而是追求高安全和设计收费,甚至与业主串通,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2.2 招标阶段不尊重市场规律,盲目低价、肆意扩大指定材料和设备

主要在于:

一是目前有些地区规定只能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时按各投标人由低至高的报价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出合格的3个投标人按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出中标候选人。迫使不少施工企业制定“低价入围、高价索赔”的策略。有的甚至公开扬言:“进不来是你凶,进来了是我凶”,这完全违背诚信原则,造成在施工招投标过程中,工程的投标报价常常令专业人士跌破眼镜。二是部分业主漠视建筑市场的客观规律,肆意扩大甲方指定供应材料和设备,人为缩小总承包的范围,加剧了业主与施工单位的矛盾。

2.3 施工阶段更改设计、盲目签证,引起索赔,造成造价增加

低于成本中标后,为改变其亏损状态,一是施工企业常常利用工期为胁迫条件,迫使业主接受其变更设计方案、替换材料等调价要求,甚至和业主勾接,将看不见的土石方等工程签证量加大数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施工单位与少数设计单位勾结串通,在施工过程中制造很大的设计变更,为施工单位的高价索赔提供方便。

2.4 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管理混乱

依据相关法规,工程审计收费是按结算核减额收费,咨询单位为了高收费,往往玩花样减少工程量,甚至套用定额时,乘以少于1的单价系数。还有承包方出重金买通造价中介机构人员,编制虚假的工程量核减额报告。

3 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建议

3.1设计单位应该承担自身原因造成工程价款的增加额

针对目前社会中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不多的特点,建立起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约束机制,让设计院有相对独立的责任约束。如设计深度不够,设计的图纸相互矛盾、各工种之间的相互冲突;还有的设计会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的使用等问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2 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预算控制价的评审

政府投资项目,应允许采用综合评估的评标办法,同时应设置投标报价下限,投标人低于下限的报价,应作废标处理。对预算控制价的审查要科学合理,不能上调或下浮,对控制价打折公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给予纠正。同时对在预算控制价的编制中违法、违规及侵犯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处理。

3.3 依据合同工期、合同造价额是否签订固定合同

合同是贯穿整个造价控制工作的灵魂,合同签订的好坏,直接影响后续造价控制的执行,由于前期双方签订是固定单价或固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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