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研究外文翻译资料

 2023-08-2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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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研究

摘 要

农产品物流过程的痕迹是供应链全面追溯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生产到加工、包装、储藏、运输和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因素遍及整个农产品。为了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建立涵盖生产、加工和分销的完整可追溯系统尤为重要。在分析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体系的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冷链物流可追溯体系的框架和关键要素,并进一步提出了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体系实施的路径选择。

关键字: 新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

1 介绍

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关键在于确保农产品质量及其安全。随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系列的发展,人们对农产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从生产到加工、包装、储藏、运输和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因素贯穿始终。为了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建立涵盖生产,加工和分销的完整可追溯系统尤为重要。因此,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可追溯系统尤为重要。在此背景下,本文介绍了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可追溯体系,希望在保证农产品的质量中发挥作用。

2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的内涵与扩展

2.1 了解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首次应用于汽车行业,疯牛事件后,在 1980 年代逐渐增加了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影响,这是法国和其他一些欧盟国家首先提出的。2000 年 7 月,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发布了第 1760/2000 号法令第一次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牛肉制品的可追溯要求:“关于建立牛类动物检验登记制度和牛肉,牛肉制品的标签的要求。”上海市于 2001 年 7 月发布《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建立流通市场档案的可追溯性,正式将可追溯体系应用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可追溯性是一个基本概念。“可追溯性”,也称为起源,概念源自质量管理标准。早在 1987 年,它在 ISO 8402 中就被描述为“通过识别来跟踪或记录实体的历史、目的和位置”。“可跟踪性”的本质是记录和跟踪系统的信息。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定义是在任何特定阶段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中追踪食物的能力。国际食品标准(Codex)将“可追溯性”定义为:在任何过程的生产,加工,存储和流通中追踪食品,保持食品供应链信息流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的能力。欧盟通用食品法(EC178/ 2002)定义为对食品、饲料、牲畜的消费以及所有物质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方面都有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成分的跟踪能力。在中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表”(GB / T6582-1994)将可追溯性定义为:追踪目标对象的历史,应用或位置的能力。良好农业规范(China GAP)对可追溯性的要求是:具有通过记录证明对象的历史,使用和位置的能力(即材料和组件的来源,产品加工历史,产品销售和交货安排等)。

2.2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的内涵

根据国内外学者对可追溯性内涵的定义,本文将农产品的冷链物流可追溯性定义为:在整个冷链物流过程中通过记录识别或追踪农产品从农场到餐桌的活动的能力,旨在随着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出现而迅速,高效地查询有关物流问题的主体责任,必要时召回产品,并实施制裁,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具有三大功能:农产品安全问题发生时,我们可以快速回到存在问题的环节;我们可以迅速恢复未出售或消费的农产品;我们可以监视和识别有关潜在的对人类健康、动物或环境的影响的危害。农产品冷链物流学科是农产品供应链中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其安全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其安全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冷链物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是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数据库管理技术和条形码技术,从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到仓储和加工的过程中收集、记录、分类、分析和输入有关农产品的信息。销售等,最终可以通过终端电子设备查询质量保证体系。基于供应链管理建立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食品可追溯系统)是一系列机制的有机统一。通过特定的注册识别系统,平台管理和数据收集涵盖了整个供应链,从原材料的原产地信息,加工过程,产品的流通过程到最终的用户,使农产品供应全过程完全透明、可控、可视化。它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准确而详细的安全信息,并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包括从上游到下游的供应链的可追溯性以及从下游到上游的可追溯性,即从上游到下游的供应链,从农场、食品原料供应商、加工商、运输商到卖方,主要用于查找质量问题的原因并确定产品的来源和特征。而供应链下游到上游的可追溯性指当消费者发现销售点上的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他们可以在此处进行跟踪以查找最终问题,主要用于召回有质量问题的农产品。

3 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的框架与分析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是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数据库管理技术和条形码技术,从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到仓储和加工的过程中收集、记录、分类、分析和输入有关农产品的信息,最终可以通过终端电子设备查询质量保证体系。

3.1 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框架分析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以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基础,以中央到省市多级可追溯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农业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消费环节和产销对接的核心物流企业可追溯系统为支撑,物流可追溯管理以信息链的完整性为重点,旨在实现农业冷链物流服务的可以追踪原产地,检查其来源,调查责任并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机制的结合,可以有效提高冷链物流流程的安全保障能力(如图1所示)。

图1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的框架

政府监控平台:政府监管平台是追踪管理的主要载体。政府部门通过该平台进行可追溯的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政府的可追溯管理平台是市中心之间的数据交换,国家可追溯信息的集中管理中心以及国家可追溯的指挥和调度中心国家可追溯系统的日常运行。它的主要功能是:汇总可追溯信息,管理和评估可追溯系统,对可追溯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供与可追溯信息有关的公共信息服务以及农产品的发行和警告信息。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国家肉类蔬菜流通跟踪系统建设规范》中规定的国家肉类流通跟踪系统框架,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的跟踪管理平台形成了国家可追溯管理从上到下连接、协调和功能互补的系统,作为政府进行流通可追溯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的载体。

企业可追溯系统:企业应根据国家农业流通可追溯性的一般要求和企业内部信息转换的需要,在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农业冷链之间构建可追溯系统以这些企业为服务对象,并与国家可追溯管理平台无缝连接的物流企业。作为农业冷链物流可追溯性的信息收集点,在所有环节中都参与了物流服务。

消费者查询系统:建立追溯查询系统,重点关注消费者信息和消费环节中的消费管理。消费者可以通过零售市场中安装的专用终端,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电话热线和其他访问渠道来查询信息,以查询有关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团体消费者查询主要是指团体消费者单位(企业、政府机构、学校、饭店和肉类蔬菜加工厂等)建立以购买和收货为核心的跟踪查询系统。

3.2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关键信息分析

在目前中国农产品供应链结构和冷链物流组织模式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参与者包括以农民为主体的生产者、街头小户、农民合作组织、加工企业、各种中间商、各类零售码头、专业冷链物流企业。在从农业生产企业到加工企业以及从加工到零售商的过程中,当前中国的冷链物流的一般模式是自营物流(在这种模式下,物流主体包括:生产者、街头小户、农民合作组织、各种性质的加工公司和中间商、各种零售终端)以及社会外包物流(在这种模式下,物流主题包括:承运人企业,冷库运营商和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

在农产品的冷链中,物流是连接生产和销售的环节。在物流环节中出现了许多农产品安全问题。关于物流的信息对于农产品可追溯系统非常重要,该系统包括两个核心组件:运输和仓储。

3.2.1 运输配送

运输和分配是联系农民、农产品加工厂和分销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主要节点。运输和运输管理信息包括运输公司的名称、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和安全状况的详细信息,有关农产品的运输信息以及交易信息(运输/到达地点和日期、数量文件等)。承运人的信息包括承运人的姓名、公司代码、业务资格和联系方式等。

3.2.2 仓储

仓库主要用于农产品。尽管在此链接中没有复杂的过程,但这对于影响农产品的健康质量和安全非常重要,并且这里也存在风险。在产品的可追溯管理中,需要检查商店并在上一个链接中存档信息,并应提供产品信息,商品编号,存储条件和方式,包装类型,交货/发货日期,存储位置或车间,工作人员信息,客户信息。需要在此链接中添加带有可追溯信息标签的产品。

4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的实施模式及利益主体分析。

4.1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实施模式分析

4.1.1 政府主导

政府主导的可追溯体系意味着政府以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目标,以确保消费安全为宗旨。各国政府已投资建立了国家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并鼓励企业以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的形式建立企业内部可追溯体系,以建立和完善可追溯体系。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政府首要的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解决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其次,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可以改善郊区农业的特点。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的品牌。最后,蔬菜质量和安全可追溯性是发展出口农业的迫切需求。因此,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并在财政和政策上给予高度支持。在北京,可追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所需资金采用“政府补贴,市场运行”的方式。在系统建设期间:主要由政府补贴,以市场营销为辅,即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象征性地支付服务费。系统正式运行后:主要是通过市场营销运作,辅以政府补贴,即企业按系统要求支付服务费,政府补贴适当。在建立可追溯系统的早期,政府对在北京建立可追溯系统的高度重视和投入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下图2所示)。

图2 政府主导的冷链物流交易系统对农产品的实施过程

4.1.2 企业主导

企业主导的可追溯体系的实施主要取决于企业的意识。企业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承担可追溯系统的主要成本和费用。这种模式的实施要求企业充分了解农产品冷链物流的质量和安全性及其财务实力。企业实施过程中的可跟踪系统不能隔离在一个系统中,因为在与其他管理工具结合使用之前,它是可行且现实的。只有具有一定管理和条件的企业才具有可追溯性的前提和基础(如下图 3所示)。

图 3.企业主导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实施过程的过程

4.2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利益主体分析

农产品的冷链物流可追溯性涉及多个参与者,包括原材料供应商、农产品生产商、农产品加工商、农产品销售、消费者、质量认证机构、政府部门和第三方追踪平台提供商。

生产者承担农产品的初级生产和供应,是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安全水平和增加安全信息供应的基础环节。目前,我国农产品的产地分散,采摘初期的储藏不当,贸易设施落后,环境恶劣。

新鲜农产品加工者是实现产品转换,附加值和供应安全的主题。在农产品冷链中,加工场所和生产者之间的信息联系通常是实现完全可追溯性的瓶颈。加工阶段使原始农产品进入农产品商业化的销售阶段。检验后,加工产品必须通过物流环节进入销售环节,这是农产品可追溯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的农产品贸易企业包括农产品市场和超市。在中国,农产品市场是重要的销售环节,尤其是农村市场。但是由于设施不足和冷链管理不规范,是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性的主要盲点。零售是将产品交付给消费者的最终链接,也是要跟踪的最后一个标记。

冷链物流企业提供整个农产品冷链的物流活动,从生产者到加工者,再到加工者再到零售商。在我国, 一般模式是自营物流和社会外包物流,它们采取上下游企业合理组织,相互监督的方式。

政府部门需要对整个可追溯系统进行有效管理。政府不仅应关注农产品的来源和健康问题,而且还应开展有效的行动,对冷链物流进行有效的监督。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可追溯系统的全面管理,不仅要监测节点的温度,卫生状况, 而且还应建立监测系统来跟踪整个系统。此外,加大对农业安全,运输,仓储,卫生,检疫的执法力度, 坚决查处违法者,杜绝农产品安全隐患。

5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实现的路径选择

农产品流通必须要经过多个环节,而我国现行的法规体系决定了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体系的部门划分管理,导致协调不力,监管效率低下。现有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主要由政府部门牵头,以各种项目资金的形式促进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和推广。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发展,冷链物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应以管理,模式和技术的创新为动力,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5.1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的运行控制因素分析

5.1.1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的制度环境

自 2001 年以来,中国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开始启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部门专门从公共服务和安全法规出发,着手建立可追溯体系和标准,特别是国家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法》两条基本法,促进了中国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强烈。但是,我国农产品的安全体系和标准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缺乏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落后于国际标准和现实,这使得可追溯体系的实施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制约了可追溯体系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可追溯体系。

5.1.2 农产品冷链物流可追溯性的主体行为

农业冷链物流企业的建设涉及很多主题。基于农业冷链物流可追溯体系的结构和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 我们知道政府部门,冷链物流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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