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油汽资源共同开发的国际法思考开题报告

 2021-08-08 02:52:05

全文总字数:901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油气资源作为能源已被大多数国家认定为战略资源,目前还没有找到可以完全替代的新型能源,而南海蕴藏的十分丰富的油气资源,关于其如何开发的问题已成为周边各国正争议的焦点。数据显示,南海海域有含油气构造200多个,油气田大约有180个,大概在230亿至300亿吨之间,相当于全球储量的12%,约占中国石油总资源量的三分之一。南海虽然作为我国领海,但是由于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框架下,周边国家在南海专有经济区多有重叠,权属划分不明显,共同开发显然成为了有效解决争议的方式。但是作为各国的专属经济区,其内的油气资源的开发关系到本身国家的利益,在南海问题上,存在争议国家众多、争议界限模糊以及涉及岛屿主权等众多现实困境,那么如何合理有效的共同开发南海的油气资源成为了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自1958年巴林和沙特阿拉伯为合作开发波斯湾大陆架油田签订的《关于波斯湾大陆架划界协定》至今,争议海域的油气资源开发协议已有14个。

南海周边国家对于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存在各自的利益,则其如何开发作为一个新的现实问题摆在了社会面前。

在主体适格性上,国内外学者基本都认可了南海周边国家在南海范围内其专属经济区有着共同开发的权利,大部分都支持以共同开发的方式来解决争议问题,基本在尊重各国在南海共同开发利益的基础上,进行争议油气资源的开发,对于周边国家在未经协商或达成协议的前提下,对南海油气资源进行单独开发,则应该进行制止并做出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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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框架下,在国际法方面,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南海油气资源的开发:首先是其实施基础,,分析周边国家的开发现状以及开发的可行性,以及要借助和比较的哪些对于南海问题海域有帮助和借鉴意义的实例,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来比较其中的利弊。其次通过区域联盟还是多边或双边条约解决现实困境,以此来寻找在法律框架下的争议双方的权属以及权利义务的实行与划分。最后做出建议,选取以哪种开发模式来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油气资源在南海的开发问题。

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文献综述2014年1月10日开题答辩2014年2月中旬完成论文大纲2014年3月中旬完成论文初稿2014年4月中旬完成论文初稿修改形成二稿2014年5月10日前论文定稿2014年6月论文答辩

4. 研究创新点

以南海油气资源开发模式为引,辅以案例分析与对比,具体叙述南海可以应用的开发模式的利弊,并给出自己结论以及可行的开发模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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