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单行为的法律防控机制研究开题报告

 2021-11-21 16:15:25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1目的和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行业也随之迅速发展,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网络购物成为绝大多数人的选择。由于网络购物的虚拟性,消费者无法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在此情况下,商品的销量和其他用户的反馈信息成为消费者重要的参考依据。可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很多商家利用消费者的购物心理,一方面,通过雇佣人手,在自家店铺进行大量的虚假交易来提高店铺的销量和信誉,增加自己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通过购买竞争者的商品并作出差评,以达到降低他人好评率的目的。

网络刷单行为的产生和发展不仅侵犯了真实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权利,更扰乱市场的经营秩序,增加了消费者对网络购物平台的不信任,阻碍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为了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促使网络交易环境公平有序的发展,在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对网络购物刷单行为法律性质认定的基础上,明确各部门和平台的管制责任,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对该现象的监管经验,完善我国的行业制度体系,从而达到对网络刷单行为有效规制的目的。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刷单行为作为网络购物模式下衍生的新问题,我国立法者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法律规制。在《电子商务法》出台之前,有学者认为虽然刷单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和竞争者的权益,但是无法认定该行为具有违法性。更多的学者认为,刷单行为诋毁了竞争者的商誉、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甚至涉及非法经营罪,其法律性质可以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行为和非法经营,应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但是上述法律都未对刷单行为进行直接的规制。直到《电子商务法》出台,第十七条中明确地提到了“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该条款就直接体现在刷单行为中,也为规制网络刷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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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研究的内容和目标

文章在现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对网络刷单行为的概念、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危害三方面进行阐述。其次根据现有的法律条文,分别对网络刷单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认定,并分析现行法律对网络刷单行为规制的困境和不足。通过研究其他国家对类似刷单行为的研究经验和采取的治理措施,结合我国国情和行情进行一些借鉴,提出合理的治理对策,以期构建全面的电子商务行业监管体系,有效规制网络刷单行为,促进电子商务,尤其是网络购物的发展。

2.2研究采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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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计划与安排

2020.01.13-03.06 开题报告撰写、修改、提交给指导老师

2020.03.07-03.20 开题报告修改、定稿并提交

2020.03.21-05.29 论文撰写,完成阶段性成果报告,修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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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 何持蒙.《美国信用法律制度简介》,中国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李适时.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思考[j].中国法学,2003(03):39-46.

[3]谢波峰.对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看法[j].财贸经济,2014(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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