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研究开题报告

 2021-12-12 02:1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未成年人越来越早熟,因为他们所造成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刑事责任年龄也因此下调,这就使得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惩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绝对重点之一。

但是正处于青少年阶段的他们,由于心智并未像成年人一样完全成熟,很容易在司法过程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此外他们也需要被区别对待,接受不同的教育改造,这就要求我们国家在法律制度层面尤其是司法层面给予他们帮助,这样才可以保障未成年人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更有利于他们今后的发展。

二、正文(一)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现状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纳入国家法律制度的层面,先后于1986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1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两次进行了修订、1995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9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专门法的形式规定了对青少年生存权、发展权(含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的保护、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以及对少年犯罪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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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本课题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我国更注重以开放的姿态、国际化的视野、大国的担当,积极按照国际公约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标准,认真分析并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回顾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寻找对策,将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刑事诉讼法中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变迁,折射出近年来我国对未成人保护的不断重视程度,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特别程序入法,开启了刑事诉讼法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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