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中日法律文化交流——以纸质媒体为中心开题报告

 2021-08-08 01:08

全文总字数:2662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目的:本课题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纸质媒体的手段来研究晚清时期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历史概况,比较中日两国近代法律体系形成的过程,同时从异种文化传播的视角总结晚清时期中日两国法律文化交流的不同之处及文化交流的传播学意义,并提出相关建议。

研究意义:

(1)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法制化进程中充满深刻的矛盾与冲突,距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尚有一定的差距。在法律文化的古今对比和中日对比中,要取长补短,借鉴他国成功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为今后文化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多有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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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国内现状:纵观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在研究中日两国法律文化交流中比较其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背景的差异,分析其成因,探索文化交流发展与创新道路。如:张中秋在《对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探索》一文中从唐代中国法律到日本以及晚清日本化的西方法律到中国这两个方面入手,分析对中日两国带来的巨大影响,最后提出我国在法律移植时的注意点。王健在《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中就晚清时期中国通过不同的方式输入法律文化,进行法律教育,促进法律近代化进程。近年来学术界对中日经济近代化或政治近代化等作了较为充分的比较研究,取得了诸多成果,而对中日两国的法律,尤其在法律文化交流分析方面则触笔极少,尚无系统论著问世,并且以传播学角度研究法律文化交流也将开辟一个崭新的研究道路。

国外现状:日本对于中国晚清时期法律文化研究的著作不多,对中国不同阶段以及不同法律类别都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如:寺田治明在「明清法制史学の研究対象について」文中重新思考了中国明清时期法律的地位,从日本文化角度作出了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解读。木宫泰彦在《日中文化交流史》(胡锡年译)中,将法律文化作为重点,以历史发展为主线对中日文化交流做出了详细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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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在全球化的今天,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如何通过文化交流来维护本国利益,促进本国文化发展和繁荣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通过对晚清时期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双向性和典型性进行深入研究,对文化传播与交流将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方法,并积极借助了网络资料,在大量收集研究近代纸质资料的基础上展开研究。了解中日两国在晚清时期法律文化的发展历程,以及两国进行法律文化交流的概况。通过对不同国家大量的纸质媒体资料研究,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展开分析中日两国在晚清时期进行法律文化交流的过程。对中日两国不同的法律文化与法律体系进行比较,研究其在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以及包括法的制定,法的实施在内的法律实践,人们从事各种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等四个方面的表现。从晚清中日两国法律文化交流中探索文化交流的传播学意义。以史为鉴,深化对法律文化体系的认识,为今后文化传播交流提出有效意见。

はじめ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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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通过调查研究中日两国在晚清时期法律文化的发展历程以及法律文化交流的概况,深入剖析中日法律体系的本质特征,从多种纸质媒介的交流方式上分析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必要性和典型性,并且以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传播学视角研究,突出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借鉴意义与经验教训。最后列出对国家间文化交流的启示。如何促进中日两国的法律发展,如何促进中日法律文化的进一步交流,如何完成文化创新的完美转型,如何推进国家的建设等问题都将成为本课题的研究特色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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