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运营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2021-08-14 02:46:19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1目的和意义:

在互联网 的时代背景下,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互联网经济也应运而生,各产业纷纷利用互联网先进的技术优势和优化的资源配置能力,积极与互联网融合。互联网专车正是在这个时代大背景之下,借助于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势而发展壮大起来。专车是一种以手机软件为载体,通过互联网进行约车的服务。专车服务是近几年国内各大城市出现的一种新的交通营运方式,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出租车,但发挥着和出租车同样的功能。专车服务定位相对比较高端,车辆品质和运营价格都高于一般出租车,既是对现有传统出租车市场的一种补充,也是一种冲击。专车服务在满足乘客出行多样化、舒适性、差异化、便捷化需求的同时正悄悄地给现代城市出行模式的带来一场变革。

随着以滴滴打车、一号专车、uber为代表的打车软件及其提供的专车服务占据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原本就稍显紧张的出租车司机与车管部门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专车在备受民众追捧的同时被一次又一次推到了风口浪尖。从2015年1月沈阳、南京、济南、成都等地发生的出租车集体罢运事件、私家车接入平台提供互联网专车服务被卷入为“黑车”非法营运的争论中;到2015年的专车第一案;再到继各地方约谈专车公司后2015年8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部门对滴滴打车、优步中国、神州专车、易到用车4家专车平台企业开展联合约谈,提出整改要求,要求限期进行整改。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又引发了民众、行业以及法律专家的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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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主要内容和目标:

本选题旨在通过对国内现存的专车运营模式进行初步分析,理清不同运营模式之下的法律关系,对不同模式之下多种法律关系进行剖析。并通过对以uber和神州专车等为代表的国内专车运营平台的发展现状、商业模式进行对比分析,结合uber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情况,总结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最后,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结合上文的分析结论对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

本文一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并区分专车相关的基本概念,最后给出一个关于专车的较为准确的定义;第二部分通过对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专车运营平台的分析,总结出专车的几种典型运营模式;进而对不同运营模式之下的法律关系,从合同、劳动、侵权、保险法等多角度进行分析;第三部分围绕专车的立法和法律监管问题,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中心,从法律角度解读意见稿,通过前文的分析结论提出对意见稿的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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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计划与安排

第一阶段: 学生选题止2016-01-10

第二阶段:开题报告截止2016-03-13

第三阶段:提交论文截止日2016-05-30

第四阶段:阶段性报告截止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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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参考文献:

[1]李晨瑜打车软件的法律监管[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5.04

[2]白朝阳滴滴专车还是黑车还是智能交通[j]中国经济周刊,2014-12-08,(47):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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