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字数:5565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一、本课题的意义
近年来人工智能发展迅猛,其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度不断提高,但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制却相对滞后。对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的认定,成为理论和实践中都亟待解决的课题。以法律手段调节生命社会关系,应是最有力、最有效、最稳定、最普遍的。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要求“开展与人工智能应用相关的民事与刑事责任确认、隐私和产权保护、信息安全利用等法律问题研究,建立追溯和问责制度,明确人工智能法律主体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明确人工智能实体的法律主体资格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是民法这一基本法的任务。
(一)理论意义:研究人工智能实体的法律主体地位以提供法律价值指引
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一、研究的目标
1.通过研读国内外文献,具体分析构成民事法律主体的要件,同时结合人工智能产生的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从正反两方面分析ai是否具备法律主体资格。
2.通过对人工智能内涵的研究,探讨人工智能的概念、特征及分类。在明确人工智能内涵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何种条件下的人工智能实体能够成为民事法律意义上的主体。
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一、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
通过阅读大量文献,对学术界已有观点进行归类比较,再结合自己的思考,对人工智能的内涵、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资格等问题进行探讨。
4. 研究创新点
(一)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特点
论文的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论文以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为背景,时刻关注人工智能发展动向,具有实时性。本课题选取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资格为研究对象,是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具有典型性。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进行工作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研究方案设计 | 2018.10.1 | 2018.10.10 |
文献收集与阅读 | 2018.10.10 | 2018.12.1 |
案例研究与整理 | 2018.10.20 | 2018.12.1 |
资料汇总 | 2019.12.1 | 2019.1.1 |
论文撰写 | 2019.1.2 | 201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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