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的可罚性研究开题报告

 2022-01-29 06:0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本课题的研究意义

犯罪预备是准备实行犯罪而被迫终止在着手实行前的一种未完成形态。在我国,刑法以总则条文明文规定对于犯罪预备予以处罚,而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极少数性质严重的犯罪预备行为才受到刑事追究。犯罪预备的系统研究无论对于我国的刑法理论完善还是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均能产生有益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治建设的宏伟目标的确立,我国刑事立法的那种不做区分,原则处罚犯罪预备的立法已经显得不合时宜,而且与法治理念中的法律至上,人权保障等原则相冲突。预备行为是否入罪,不仅体现制度设计的问题,也反映出对法律价值认识的问题,本课题在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犯罪预备处罚性范围进行阐述,对我国的犯罪预备的立法在可罚性范围上提出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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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研究目标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整理以及对本课题的研究,针对我国犯罪预备的立法合理性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犯罪预备处罚范围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为司法实践提供合理参考。

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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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研究方法

本课题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对论题进行全方位的研究、论证和阐释。

文献研究法:任何理论研究都是在大量阅读与借鉴前人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的,因此,要成功完成课题研究,就必须进行深入的文献研究准备工作,认真阅读各种相关文献,从中吸取有益成果,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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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特色或创新之处

我国刑法学在理论上一般不深究犯罪预备处罚模式等问题,本课题的创新性在于,系统的对犯罪预备的可罚性问题进行理论探索。由于我国立法上未形成一个有效体系,存在不完备之处,使在实践中对于预备犯的处罚极易产生问题,本课题则立足于现实中所存在的这些问题。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

2014年5月2014年6月:确定研究主题,搜集相关资料,完成文献综述;

2014年9月2014年10月:整理有关资料并完成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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