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审实质化的现实困境及其破解开题报告

 2021-10-17 06:10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研究背景和意义关于刑事庭审实质化,简单来说就是指基于程序和制度的保障下,使庭审功能得以得以充分发挥作用,实现刑事庭审其本身的价值;具体来看可以参考汪海燕在《论刑事庭审实质化》中提及的:所谓刑事庭审实质化,是指通过庭审的方式认定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决定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其基本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判应成为诉讼中心阶段,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应在审判阶段而不是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其他环节解决;另一个是庭审活动是决定被告人命运的关键环节,即审判案件应当以审判为中心。

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与法庭。

不过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严重的刑事庭审虚化的问题,刑事庭审沦为走过场,并由此导致了不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解决刑事庭审虚化,进行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成为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本课题主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是:我国目前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所面临的困境,具体如下:(一)刑事审判模式选择问题针对刑事庭审模式的选择问题,列举各方学者主要观点。

(二)我国司法体制制约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困境针对我国司法机关行政属性浓厚等问题,列举学者观点。

(三)我国制度层面的困境4 1、案卷笔录中心主义占主导问题2、庭前会议效力界定不明确问题3、控辩双方地位不对等问题4、证人鉴定人出庭率低的问题拟采用的研究手段:(一)文献研究法。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