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慈善立法的缺失与完善开题报告

 2021-08-08 10:08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目的:我国慈善事业早已起步,而发展至今却停滞不前,举步维艰,而导致其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是我国慈善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的慈善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以及存在着较强的政府干预等。由于目前慈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慈善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慈善立法现状的论述与分析,借鉴国外先进国家慈善立法经验,以及相关的法理研究和学者观点,分析我国现行慈善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来完善我国的慈善立法,并设计出具体的、可供操作的制度方案。

研究意义:对于慈善事业的研究,国内学者大多从实践中探讨原因,其中绝大多数对慈善组织的成立,运行,监督,管理,抑或是慈善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和税收等方面进行研究。但是,从根本原因上来看,在于慈善制度的严重缺失。只有解决了根本问题,我国的慈善事业才能得到质的飞跃。而本文从全新的视角理论上探讨根本原因,研究的慈善立法现状及其需求,如何健全建立完善的慈善立法体系正是其意义所在。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国外对慈善事业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慈善事业的哲理研究,慈善课程的设立,慈善组织如何建设良好的制度,如何监督慈善组织,慈善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如何提高慈善事业的社会公信力,慈善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探析等等。比较有代表性的有莱斯特萨拉蒙教授的《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詹姆斯p盖拉特的《世纪非营利组织管理》;米歇尔诺顿顿的《全球筹款手册》;贝奇布查特阿德勒的《美国慈善法指南》。

国内慈善立法的研究:

一、对于慈善主体慈善组织的界定,国内有三种观点:一是采用西方发达国家的非慈善组织的界定;二是沿用国内社会团体的概念;三是根据慈善组织的性质和类别来界定。国内学者采用第三种观点的不在少数。笔者认为第一种和第二种都存在概念的混淆,应采用第三种观点。

剩余内容已隐藏,请联系客服!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

慈善事业在我国虽早已起步,却举步维艰,立法缺失是其根本原因所在。本文通过借鉴国外先进国家慈善立法经验,以及相关的法理研究和学者观点,分析我国现行慈善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可供操作的制度设计。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前言:研究背景与研究内容

剩余内容已隐藏,请联系客服!

4. 研究创新点

在此之前,学者们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已有大量的研究,但现有的研究大多是宏观地解释中国慈善制度的缺位是影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原因,并没有系统地从制度的视角对这种制度缺失形成的原因给出解释,故本文通过对国内学者的研究现状的概括和整理,重在借鉴国外慈善立法的经验,提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方案,尝试慈善事业法的制定。

此外,在探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立法需求时,首次通过个案分析,更具体、更有说服力地展现出慈善立法的不足,通俗易通,且更能让广大的非法律人士理解,并予以接受。

剩余内容已隐藏,请联系客服

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