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创新能力的概念、基本特征与教育路径文献综述

 2023-10-07 09:10

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以接受性学习为主,教育教学忽视了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曾说过:“教育的首要目的在于造就有所创新,有所发明和发现的人,而不是简单重复前人做过的事情”。在如今实施素质教育的形势下,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现代教育教学的基本任务,应体现在课程教与学的过程之中。创新能力的培养应该从义务教育阶段抓起,从基础抓起,努力培养小学生的创新能力是我们教育的主要责任。

(二)相关概念界定

1.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的概念由BurnsStalker于1961年首次提出,从经济和管理学的角度,他指出创新能力是“组织成功采纳或实施新思想、新工艺及新产品的能力”。后来,Adler和Shenbar认为创新能力即:开发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运用适当工艺技术生产这些新产品的能力;采用新生产工艺技术满足未来需求的能力;对竞争者所引发的预料之外的技术活动和不可预测机会的反应能力。除了经济和管理学角度,国外很多研究者也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创新能力。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学派从人格的角度,认为创新能力是特殊人格的一种外在表现,人格提供了创新的内部动力;以吉尔福特为代表的心理学家派别关注创新能力的思维特点,认为创新能力是一种智力品质,且以思维为核心;以美国心理学家艾曼贝尔和斯滕伯格为代表的研究者认为创新能力是一种复杂的能力,是创新思维、创新人格和知识技能等因素共同构成的。泰勒等人曾总结归纳出四种当时心理学各派的观点,第一种着眼于成果,重视作品;第二种着眼于过程,重视创新的心理过程;第三种着眼于创新者个人,重视人格的表现;第四种着眼于环境,重视文化和生理背景。

国内很多学者对创新能力的概念也各有不同的界定,张宝臣认为创新能力是个体运用一切已知信息(包括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等)产生某种独特的、新颖的、有社会或个人价值的产品的能力。它包括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技能三部分,核心是创新思维。他还提出,创新能力按创新程度的大小可以分为一般创新能力和特殊创新能力。一般创新能力是人人都具有的能力,是经过一定的学习和训练就可以获得的能力,这种创新能力具有个人价值和一定的社会价值;特殊创新能力不是任何人都能形成和具有的能力,它是指经过长期研究、反复的探索所产生的非凡的创造。这种创新能力不仅有个人价值,而且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殷石龙认为创新能力是人人都有的潜在素质;创新能力可以通过科学的训练和教育转化为显性,并能够不断提高。以安江英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创新能力表现为像个相互关联的部分,一部分是对已有知识的获取、改组和运用;另一部分是对新思想、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发明。宋彬、庄寿强等人则主要从创新能力应具备的知识结构着手,认为创新能力应具备的知识结构与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工具性知识或方法论知识以及综合性知识四类。

直到今天人们对创新能力的概念的认识尚且无法达成一致,但研究者一般都认同:创新能力是个体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产生出具有新颖性和恰当性产品的能力。这里的“新颖性”又可以称为“独特性”,“恰当性”又可以称为“有用性”、“有价值性”,而“产品”则泛指一切有形的或无形的成果,如方法、观点、作品等。根据产品新颖程度的不同,创新能力又可以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个体意义上的创新能力,创新是对于活动者本人而言的,是活动者以往从没有想到的或做到的;第二层次是群体意义上的创新能力,创新是对于创新者所在的群体而言的;第三层次是社会意义上的创新能力,创新是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的,是前所未有的,具有社会价值。针对小学生来说,创新能力主要指的是前两个层次的创新能力。

教育学对于创新能力的研究视角与其他学派也有所不同,姜丽华在《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与教师文化构建》一书中,提到教育学解释和界定创新能力概念应服从于“培养人”的目的,基础教育的目的应在于促进所有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在于使每个学生的创新能力都能够不断地得以提高,在于使每个学生的创新潜能都能不断地转化为现实的创新能力。基于此视角,姜丽华将教育学视域中的创新能力界定为: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产生出具有恰当性和个体意义上新颖性产品的能力。

综合以上各学派研究者对创新能力的解读,笔者从小学生学习的角度来界定创新能力的概念。创新能力,即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产生教师和教材没有直接提示的、超出教材和讲授范围、对自身或他人而言的新颖的、有价值的新想法、新观点、新方法的能力。它应包括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技能三部分,核心是创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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