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自然人商品化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模式开题报告

 2022-01-22 11:0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一、本课题的研究意义1.理论意义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人格权系以人格为内容的权利,此项人格上的精神利益不具有财产性质。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商人敏锐地发现名人的肖像、姓名甚至声音都蕴含巨大商机,他们开始聘请名人为他们的产品代言,以增加其销量。

这样,原本不包含财产因素的人格权就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获得了若干财产因素,并给社会和人格权主体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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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1.研究目标本课题拟对我国商品化人格权的保护模式进行研究,在对商品化人格要素的权利主体进行保护的司法实践基础之上,结合相关学者对于我国人格要素商品化保护的理论模式的研究,并借鉴德国、美国对于商品化人格权的保护模式,总结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品化人格权保护的现状与不足,从而对我国商品化人格权系统的保护体系的建立提出相应的建议。

2.研究内容本论文拟分为以下部分:一、商品化人格权概述(一)商品化人格权的法律属性辩析(二)保护商品化人格权的正当性二、国外有关商品化人格权的保护模式(一)隐私权、公开权二元保护模式(二)统一权利保护模式三、我国商品化人格权保护的现状与学界观点(一)我国商品化人格权保护的立法空白(二)我国学界对于商品化人格权保护模式的认识四、我国商品化人格权保护模式的制度设想(一)借鉴国外人格权商品化的保护模式的可行性分析(二)我国商品化人格权保护模式的论证(三)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篇中应对商品化人格权作出规定3.拟解决的关键问题(1)现有法律对商品化人格权的保护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关于商品化人格权的保护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在法律体系中也并没有商品化人格权的概念,但不能说我国法律关于此方面没有任何规定和态度,我国对商品化人格权的法律保护只是零散的分布在法律中,且仅是对标表型人格权中的姓名权、肖像权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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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1.研究方法本课题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对论题进行全方位的研究、论证和阐释。

(1)文献研究法任何理论研究都建立在大量阅读的基础之上,同时离不开与对前人经验成果的借鉴。

因此,通过对论文和书籍的引用、整理来综合各方观点,以此进行观点的对比分析,吸取有益成果,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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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1)在研究内容上,本课题集中探讨商品化人格权的立法模式这样一个商品化人格权中的特定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现在我国立法尚未对人格要素商品化的现象进行回应,理论上也尚未形成自己的理论模式。

本文从较为先进的立法国家德国、美国获取相关案例和理论,用于分析我国的情况,对比较法上的这两种理论模式进行介绍并结合中国的实际进行鉴别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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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研究计划与进展

(1)2017年5月2017年6月确定研究主题,搜集相关资料,完成文献综述;(2)2017年9月2017年10月整理有关资料并完成开题报告;(3)2017年11月2017年12月整理分析案例和文献,完成论文写作前的准备工作;(4)2018年1月2018年3月完成论文初稿的撰写并提交给指导老师;(5)2018年3月2018年5月完成论文修改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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